close


 我相信每個他者其實都反殃了另一個自己,只是這些人以一種與自己不一樣的成長教育
 來適
應與自已不一樣的遭遇,產生與自己不一樣的行為,如果說我與他所有的條件都
一樣,理論上很可能也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當然,我相信一個真正的「自由人」,在「因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境界下,將更能以自
 己內
在的莊嚴本性作為行為背後的最大驅動力,而不是被外界狗屁倒灶或是自已也不清
 楚
誘惑或威脅而驅動,那麼這樣的人基本上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話說我們後來參觀的一個庭審是偷竊案,被告是前科累累的慣犯,當天也有証人特別從
遠地來作証說親眼見到這位被告偷竊,法官審酌此狀況,特別告誡被告坦承從寬,否則
將面臨加重竊盜罪的刑度,我在想,如果我是被告,在這種不利的情況下,我應該會承
認犯行以換取最輕刑度的懲罰,不過這名被告很神奇,他只是說自己沒有做,卻也沒有
說明自己為什麼不能被証明說有作的理由,這讓我開始認為會犯罪的人大部份好像真的
 腦筋有點秀斗,他們的思考邏輯跟一般人真的有很大的落差,就連脫罪的思路也跟一般
 人不
太一樣,寫到這裡,我忽然覺得,這個世界有很多人乍看之下是跟我們共同生存於
 這個
社會,實際上卻是活在兩個世界,是兩個意識、邏輯、思想模式都有極大落差的相
世界。


証人要發表証詞時,必需先唸出自已的身份証字號與家中地址,我覺得這個規定對証人
很危險,因為被告也在現場,當法官大聲宣佈証人的家中住址時,不就等於讓被告也知
道了証人的相關住所資訊了嗎? 法院對於証人的保護我覺得好像不是做得很徹底,如果
証人的証言決定了被告此後人生重大的境遇,我不太相信被告不會對証人懷恨在心。畢
竟我們必需明白,大部份犯罪的人終究思考模式跟一般人不同,不應該讓証人冒這個險
才對。

法庭裡居然沒有下一場審訊被告的專屬座位,雖然有上了手拷,但法警就將下一個被告
 「暫時」帶到我們旁聽席安置,我覺得蠻恐怖的,我很害怕被告突然抓狂攻擊我,雖然
 上了手拷,但看過好萊塢電影的應該會知道,他可以突然衝過來把雙手套到我的頭上,
 然後勒緊我的脖子,接著再叫一聲「你們再靠過來我就扭斷他的脖子」。

話說被告長的真的很像被告,確實就是一臉流氓的樣子,有時候會想,是因為他長得像
流氓才被大家認為是流氓而漸漸養成自己應該就是流氓的認知嗎?還是流氓就是這樣渾
然天成,他就這樣很自然的走了一條一開始就被註定會自然形成的路呢?。

人能不能選擇自己的人格?  明明在當前這個人格下的思考比較順暢自然的情況下,有辦法
 去了
解什麼樣的人生才是自已該過的,在對更好的人格還不適應的情況下,仍然能在長遠
明智的考量下,
去做那艱難的決定,去過心目中認真理想的人生,擺脫一出生就內建的爛人
格嗎?


人出生就帶來的氣質、特殊的喜好,某種程度上就決定了這個人的人生走向,我覺得
有些人雖然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確實有些人一出生就被設定了「不良嗜好
」與「怪異認知」的雙重困境,真善美的資訊很難流入到他們那顆運作不良又邪惡的
 腦袋,於是這些人也就自然而然的踏進那萬惡的淵藪,他們到底有沒有這個自由意
 志來逆向超越自己這種似乎一走下去就註定不太妙的人生,我覺得實在有些懷疑。

可嘆復可憐,他們就是這樣一些明明知道監獄生活不好過,還是不由自己的把自己弄入
 監獄的人。


眾生可憐的地方似乎就在這裡,為了追求某種快樂,反而讓自己不斷進入某種受更大痛苦
 的迴圈裡面。


什麼時候才能脫離出來呢?  心裡對這些被告這麼說,同時也對自己這麼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radli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