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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去看了一部很有趣的日本電影---「鬼壓床了沒」,故事劇情很特別的地方在於,唯一可以証明
被告沒有犯罪的証人是一個住在旅館數百年的戰國冤魂,而被告的不在場証明則是「鬼壓床」,
 於是,律師為了証明被告
的清白,特別到旅館央求這個鬼到法庭作証。

許多日劇例如木村拓哉的Hero,阿部寬-「最後的辯護人」還有這部「鬼壓床了沒」,以及小時候看港劇
法中情,都呈現了非常有張力的法庭詰辯鏡頭,於是我就想,應該也要去法院旁聽一下,現場去感受
法院的氣氛。

於是昨天團長我就與朋友約好一起去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參觀,才剛到法院我就看到有人在法院的走廊咆哮
「你再講,我就告你精神傷害」」「我們走著瞧」,此時大家都不由自主的朝此人的方向望去,嗯,真的
是很有法院的感覺,才一踏進法院就上演這一幕,怎麼會這麼有臨場感啊?

一般簡易庭的審判大約是四十分鐘左右,所以我從早上10:30看到下午四點,大約看了六場左右的審訊,
還算是充實,法院的氛氣比想像中凝重,我覺得法官一直在這種情境下工作應該會發瘋,所以有的法官
會開始講冷笑話,我覺得這也是情有可原,不然法官久而久之可能會精神異常。

有一位律師的當事人是被告,現場所有証人都到齊了只有被告未到,法官不太開心,就揶揄當事人的律師
說:「你要不要解除與被告的委任啊,他讓妳這麼下不了台,大家都到了只有他沒到,這不是存心跟妳過不去
嗎?」律師聽了也只有苦笑,畢竟法官說的也沒錯,法官、檢察官,証人與其他被告都到了只有當事人沒到
,實在是很浪費大家的時間。

「為了幫妳出一口氣,妳的當事人又在國外趕不回來,我看我們就發佈機場拘提好了,這樣他一回國就可以
    直達
法院,妳就不用這麼辛苦還要去三催四請」,法官表情很嚴肅,不過口白卻有點搞笑,某方面也有kuso
   律師的意味存在,話說律師無法確實掌控當事人的形蹤,無法在開庭之前向相關人等通知,也確實有些失職。

這一庭審的是違反公司法的庭訊,感覺是一群人為了賺錢而非法出口藥品到國外被法官查獲,本來是賺錢現在
卻要面臨牢獄之災,身為旁觀人的我,心裡難免會自我告誡,將來可千萬不要財迷心竅,而來到這個地方報到
 啊。

 
有一庭是審訊「妨害名譽」,我們入座旁聽後,發現檢察官一直在放錄音帶,原來是告訴人將被告的喧嘩謾罵
的聲音都錄下來了,作為審判的呈堂証供,檔案非常多,所以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在聽錄音帶,被告一邊聽著自
 已被錄下來的証據,一邊還說,「罵的真好,就是該罵」。


我覺得這場面有點荒謬,法官對於被告的反應也不置可否,場面很怪異

被告似乎是精神狀況有問題,我心想,法院到底要怎麼審判精神失常的人呢? 她能理解自己為什麼會被告嗎?
這一庭有點無聊,只是一直在聽錄音帶,音質還很不清楚。

看著這位精神似乎有些異常的被告,我忍不住會去思考她的過去,到底她生命中曾發生過什麼事件,讓她成
為今天的這個樣子呢?凡是有可能發生,就一定會發生,有了這樣的前車之鑑,我覺得蠻可以取到自我告誡的
效果。

還有四個庭的狀況還沒寫,不過我打字打得有點累,就先寫到這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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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不死,只是生不如死》之科學與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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