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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青春換明天,不給畢業算強姦」,研究所到底該唸多久呢?看到不同
科系的研究所,例如文學院或設計學院,常常被強制唸三年以上,但畢業
後的競爭力卻往往比不上一般只需唸兩年的工學院,便有一種替這些研究
生不值的感覺,強迫學生多花一年的時間在研究上,真的能提高研究的品
質多少,對學生未來的幫助有多大?實在是這些制度的制訂者應該好好思
考的問題。
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曾說過,一百人當中,適合作研究的人可能不到 十個,因此不同人格特質的人,並不需要強迫他們作些自已並不擅長的 事,但目前臺灣在學歷掛帥的風氣下,不管三教九流,阿貓阿狗,都需 要研究所的學歷,才能在職場有一定競爭的條件,這實在是一件相當奇 怪的事,這就像是一個有著天才視覺創造能力的藝術家,為了能夠在大 學的殿堂教育學生,就一定要他學會統計等和他本科專業無關的研究方 法一樣,不只讓研究生過的很痛苦,也未必對此人未來有何決定性的幫 助…


目前慢慢有學者專家開始思考研究所的畢業條件是否一定要以論文
的方式呈現,是否可以以個人的作品展或發表會成果呈現了,,這是一 個相當可喜的現像,但相關的配套還不是相當的完備…
一個研究所通常 吸收到的研究生個人特質與專長常常是多元的,如果讓這些研究生有更 多呈現自已學習過程的表現方法,將能使研究生在過程中完全發揮自已 的特長,也能有效避免許多事倍功半的無謂掙扎…


時下國內外出版業的極度萎縮,平面媒體的大量收入虧損,已經造成
許多文學院畢業的研究生人浮於事,找不到工作的情況,當一個研究所將 研究生留了三年,作了一個極度冷門的文學或歷史研究後,卻要他們接受 找不到工作的殘酷事實,那不是教授與所長的責任是什麼呢?對於一個一生 以文學或歷史研究為職志的研究生而言,長達三年的研究或許並不覺得苦, 但對於一個只是需要學歷作為基本就業條件的研究生而言,有必要比別人多 花一年研究將來與職場技能相關不大的東西嗎?這是相當令人懷疑的。


研究所若將研究生的修業年限延長一年,研究生就會自已找到生命的出
路,他們會開始把時間花在和研究無關的事物上,反正隨便作也要讀三年, 認真作也要讀三年,又何必每天花這麼多時間在可能將來沒有用途的事物上 呢?反而若一開始就規定二年內作出像樣的研究,研究生反而能一鼓作氣,有 效率的完成所上的修業條件…


許多老教授對於學術有一定的堅持,但卻忘記並不是大部份的研究生有
這種天生的學術素養,盲目延長研究生的畢業時程,也只是讓研究生以時間 換取空間在摸魚打混中盲盲渡日…


因此學長認為,所有碩士班的研究所應該都儘可能以二年為限,並沒有
什麼研究是難到三年才作的出來的,不是嗎?如果是三年才作的出來的研究, 也應該歸屬於博士班的論文標準了…


在此強烈支持文學院與設計、藝術學院或相類似學院的研究生,一律採 取和一般工學院二年即可順利畢業的制度,因為這才是真正考量到現實與學 生需求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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