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拿青春換明天,不給畢業算強姦」,研究所到底該唸多久呢?看到不同
科系的研究所,例如文學院或設計學院,常常被強制唸三年以上,但畢業
後的競爭力卻往往比不上一般只需唸兩年的工學院,便有一種替這些研究
生不值的感覺,強迫學生多花一年的時間在研究上,真的能提高研究的品
質多少,對學生未來的幫助有多大?實在是這些制度的制訂者應該好好思
考的問題。
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曾說過,一百人當中,適合作研究的人可能不到十個,因此不同人格特質的人,並不需要強迫他們作些自已並不擅長的事,但目前臺灣在學歷掛帥的風氣下,不管三教九流,阿貓阿狗,都需要研究所的學歷,才能在職場有一定競爭的條件,這實在是一件相當奇怪的事,這就像是一個有著天才視覺創造能力的藝術家,為了能夠在大學的殿堂教育學生,就一定要他學會統計等和他本科專業無關的研究方法一樣,不只讓研究生過的很痛苦,也未必對此人未來有何決定性的幫助…
目前慢慢有學者專家開始思考研究所的畢業條件是否一定要以論文
的方式呈現,是否可以以個人的作品展或發表會成果呈現了,,這是一個相當可喜的現像,但相關的配套還不是相當的完備…
一個研究所通常吸收到的研究生個人特質與專長常常是多元的,如果讓這些研究生有更多呈現自已學習過程的表現方法,將能使研究生在過程中完全發揮自已的特長,也能有效避免許多事倍功半的無謂掙扎…
時下國內外出版業的極度萎縮,平面媒體的大量收入虧損,已經造成
許多文學院畢業的研究生人浮於事,找不到工作的情況,當一個研究所將研究生留了三年,作了一個極度冷門的文學或歷史研究後,卻要他們接受找不到工作的殘酷事實,那不是教授與所長的責任是什麼呢?對於一個一生以文學或歷史研究為職志的研究生而言,長達三年的研究或許並不覺得苦,但對於一個只是需要學歷作為基本就業條件的研究生而言,有必要比別人多花一年研究將來與職場技能相關不大的東西嗎?這是相當令人懷疑的。
研究所若將研究生的修業年限延長一年,研究生就會自已找到生命的出
路,他們會開始把時間花在和研究無關的事物上,反正隨便作也要讀三年,認真作也要讀三年,又何必每天花這麼多時間在可能將來沒有用途的事物上呢?反而若一開始就規定二年內作出像樣的研究,研究生反而能一鼓作氣,有效率的完成所上的修業條件…
許多老教授對於學術有一定的堅持,但卻忘記並不是大部份的研究生有
這種天生的學術素養,盲目延長研究生的畢業時程,也只是讓研究生以時間換取空間在摸魚打混中盲盲渡日…
因此學長認為,所有碩士班的研究所應該都儘可能以二年為限,並沒有
什麼研究是難到三年才作的出來的,不是嗎?如果是三年才作的出來的研究,也應該歸屬於博士班的論文標準了…
在此強烈支持文學院與設計、藝術學院或相類似學院的研究生,一律採取和一般工學院二年即可順利畢業的制度,因為這才是真正考量到現實與學生需求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