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發生了一個新聞事件,內容是說有一個律師,為了婚外情的對像,而將自己多年的積蓄
都歸於老婆名下,換取離婚的自由之身,沒想到正要與婚外情的對像共築愛巢時,對方認為男
方身上己身無分文,便對男方不理不睬,於是男方一氣之下,在街上當場將女方以利刃刺殺,
由於男方為知名律師,因此震驚社會,並驚訝此高社經地位之人士,居然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憤
怒,而大感剎異。
另外則是每隔幾個月就會傳出一起的研究所師生戀,或是性騷擾事件,男方的回應一律是雙方
兩情相悅,何況一個成年人怎能強迫,而女方的回應則一概是男方動輒以畢業條件威脅,因此
不得不從,雙方的說法乍看之下都有些道理,但仔細一想,雙方的理由都很可疑,只是讓人好
奇的是,愛情的結局似乎不是雙方如膠似漆,便是冤家路窄,難道不是戀人,就一定要是仇人
嗎?
有句話說:「君既知曉人性,請為我指明,此刻心中燃燒,是否為愛情?」
所謂的愛情這種東西,就跟時間一樣,似乎當有人一問,我們就不知道答案了,既難以分析
,也無法歸納,說來就來,而消逝的時候,也不會打一聲招呼的。
一般的親情、友情、兄弟之情,頂多是變淡,但很少會發生轉眼間由愛生恨的結果,而奇怪
的是,唯有愛情容易讓人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真是奇哉怪哉?
佛洛伊德將愛情的本源都歸源於性,是一種性力(力比多)的轉換形式,這樣的說法當然有其
某方面的正確性,但這種說法有時跟沒有解釋一樣,就如一個人得病就歸源於對方免疫力虛
弱一樣,都是一種好像有回答,實際上沒有具體建議的結論。
一般人對所謂的愛,有以下幾種基本反應--「如果你不愛我,我就愛我自己」
許多人常說,我自己一個人過的好就好了,何必找一個人來讓自己的生活過得麻煩,整天面對
情緒化的情人,為了取得對方的好感,千方百計討好對方,規畫節目來博得嫣然一笑,或是頻
送秋波,對方卻不解風情,與其如此累人,我還不如對自己好一點,愛自己就好,反正我也不
缺別人的那份愛。
這通常是許多人晚婚或不婚族的看法,他們認為既然找不到適合貼心,好好愛自己的對像,何
不自己對自己好一些,「反正這樣的生活才自在」--通常我們都會覺得這種說法其實是逃避,
只因為追求不到自己屬意的戀情,乾脆表現的自己好像不在乎,才顯得堅強。
另一種對愛的理解是,「我們為什麼會愛一個人,就是因為對方有我們沒有,而且欽羡的特質」
因此陽剛的男性喜歡陰柔的女生,正因對方有我們所無法理解的神秘,從這個角度來看「男的
不壞,女的不愛」這句話也就有其理路可循,正如愛情的相反不是恨,而是冷漠,因此,能夠
壞的被恨,才會因此愛的夠深,而一方愈壞,一方愈覺無法捉摸,反而會更魂牽夢繫了。
這或許可以說明,為何愛人的吵架都是遠比家人、朋友的吵架熱烈,因為其愛情的根源,竟是
對彼此的不了解,對彼此的欽慕,對彼此的神秘感。
但請問一下,我們對一個自己不了解、自己所嫉妒、自己都感神秘的人相處,不吵架恐怕是一
件很困難的事吧,而婚姻為何是愛情的墳墓,這乃是因為,這個我們不了解的人,被我們所了
解了(缺點也都了如指掌了),也不再神秘了(會說的台詞與笑話都說完了),也不再被我們所
羡慕了(我們都己學會對方的伎倆了)。
一般而言,相處的兩個人不論同性或異性,比較好的情況是同質性高於互補性,觀念與想法的
差異愈低愈好,不過陷入愛情旋渦的人,反而將互補性視為最高的刺激,使其感覺冒險興奮的
來源,結婚前,喜歡對方的天真無邪,因為這是自己所無的特質,但結婚後,卻變成智障的代
表,因為這是自己所無法理解的行為模式。
從某個角度來說,愛情是由性所強力將原本互斥兩極所結合在一起的力量,例如一見鐘情靠的
是風度翩翩的玉樹臨風或驚為天人的優美氣質,是一種由外表形式轉換為內心激力的力量,就
像是日劇如果不是木村拓哉來演主角,而是由阿亮哥來主演,能夠表現出那種動力心魄的氣質
嗎?。韓劇的男女主角如果都長得像阿匹婆與澎恰恰,到底其內心轉折有多劇烈,恐怕也沒人
在意吧?
一個人可以與知心朋友談許多事,但卻不能和愛人談許多事,因為愛人的互補性通常遠比朋友
還高,我們的朋友通常是在人生的長河中,因氣味相投才細水長流的,但愛人由於是異性,我
們一生中幾乎對異性沒有任何概念,例如男方幾乎不了解何謂月事來的痛苦,女方則幾乎不了
解男方對某方面興趣的笨蛋熱血,而這樣完全沒有共通話題基礎與行事風格的人,以自己認為
的情投意合便在一起,日久戀情此強大磁力一旦消失,兩極的矛盾勢必會嚴重的突顯出來。
因此,愛情瞬間轉變為毀天滅地的恨火,也就不足為奇了。
經過個人的量化與質性研究顯示,大部份的男生其實都不太知道要跟女朋友聊什麼,常常有台
詞用完不知要講什麼的情況,最後通常是只有默默的陪女友逛街。
當然,以上所言是指極端的愛,最熱烈的愛,表現了極度的自私與佔有,極度的從神秘對方
感受冒險與刺激,而平日行事穩健、理性作風之人,自然就不容易出現這種大愛大恨的熱烈
現像了,或許該這麼說吧,真正感受到愛情之歡欣的人,也必然感受到愛情的苦澀,而不夠
恨,也就代表沒有那麼愛了…
(不過若說愛情的本質就是如此,恐怕我自己也不能接受,上文只是陳述愛情變質之緣由,
真正能感受其歡愉而無其苦楚之人亦是有的,話說回來,心理學研究最大的困難就在這裡。
當變態是一種合理的推論時,就如經濟學中投資者的理性預期一樣,一旦所有的人都了解
了某種理論,反而會表現出與理論相反的樣子,而所謂的正常反而又變得不合理了,現像
隨著人心的轉變而浮動,恐怕是心理研究永遠無法界定何者真實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