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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很多事情很無奈,而且很苦
不過,一個人可以把被動的無奈轉化成主動的精進,將苦轉化為樂
就代表了這個人的智慧與勇氣。

我覺得準備考試這件事也是一樣,不要把它當成是一個折磨,不要
把它當成是一件欲除之而後快的事,不心存僥倖的認為過了就好,
而是在準備各種不一定有意義的考試中,累積出自已永續持久的能
力與創意。

最近讀書讀到太無聊,開始看起了法規類的書,我在思考如何把明明
很無聊的書看到很有意思,我發現國家考試的教科書有蠻多有趣的東
西,儘管表面上看來不是如此。

團長素好研究科學、玄學與哲學,但有時覺得這三門學目似乎跟生活
的應用沒有什麼太直接的關係,而法學這東西則不然,雖然有點無聊
,但基本上在整個人生長河中都會應用得到,而且我覺得憲法這東西
就相當於我們國家的集體潛意識,畢竟為什麼我們國家的憲法會編成
這樣而不像別人國家那樣,一定也是我們對一些事物的價值與觀念有
所取捨,抱著這種了解國家集體潛意識的角度來看憲法,我發現是可
以看出一番意趣。

而從法理的精準角度再來反推出道德的核心概念,再來推衍出人們
面對宗教上不斷強調但又難以精準定義的業緣果報,就會更有肯定
與否定的主見。

某個程度來說,就是排除那非邏輯的,就是邏輯,排除那邏輯的就
是非邏輯,然後也保留了一部份的空間,讓邏輯與非邏輯之間得以
有彼此溝通的空間。

最近有一個網友說,科學家已經發現人腦某個區塊可以模擬出三度
空間,因此靈魂出竅只是一種大腦某個部位的反應或錯覺。還叫我
們這些「研瑞」去把原文看個清楚。

看完只有一笑置之。

個人覺得這樣的論証思路有些偏頗,從哲學的角度來論就是這樣的論
証強度太低,大家想想,癌症西醫可以治,中醫也可以治,斷沒有
某種病只有某種方法可以治療的限定,科學家研究出大腦某部份可
以營造虛擬實境是一種進路,但這並不能排除人真的靈魂出體的合
理性,而且也不是唯一的進路,如同現在我們人類的彼此溝通,可
以打電話,也可以飛鴿傳書,或是心電感應也未嘗不可能,怎麼可
以說人發明了電話就否証了心電感應的合理性呢?

我好像離題了,現在言歸正傳

我發現看國考書藉時通常需要背法條,但法條實在很無聊,因此如何
把法條搞得有趣好記就是考生需要加強的功夫。

我現在傳授一些訣竅給大家

例如,我們要背行政執行法的規定時,原文如下

一、行政執行處為辦理執行事件,得通知義務人到場或自動清繳應納
      金額,報告其財產狀況或其他必要之陳述
二、義務死亡人遺有財產時,行政執行處得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三、執行人員於查封時前,發現義務人之財產業經其他機關查封者,
      不得再行查封,行政執行處已查封之財產,其他機關不得再行財封

四、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從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
      行,並得「限制居住」

1 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2 顯有逃匿之虞
3 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份之情事
4 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5 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虛偽之報告
6 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一般而言,要把這些法條一字不漏背下來很傷腦袋,而且也不太有必要,因此
我覺得只要抓「關鍵字」其實就可以了,如下圖所示



其實人的記憶力一直都很好,跟電腦一樣好,但是人們跟陳冠希的筆記型電腦一樣,目錄檔被
刪除就會以為自已記的東西忘記了,因此,為自已的記憶建立好的索引檔,才是一目十行,過
目不忘的關鍵。

我們把條文的關鍵字先找出來,我通常建議取一個字就好,因為我們要背的東西太多,不能浪
費太多索引用的關鍵字

一、行政執行處為辦理執行事件,得通義務人到場或自動清繳應納
      金額,報告其財產狀況或其他必要之陳述
二、義務亡人遺有財產時,行政執行處得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三、執行人員於查時前,發現義務人之財產業經其他機關查封者,
      不得再行查封,行政執行處已查封之財產,其他機關不得再行財封

四、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從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
      行,並得「限制居住」

1 顯有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2 顯有之虞
3 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或處份之情事
4 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
5 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虛之報告
6 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


因此我們就會找出這篇條文的這九個關鍵字

記憶學有個奇怪的現像,那就是人們比較容易記憶具體的物品,而不容易
記憶抽象的描述,因此這九個關鍵字必需要再轉化一下

例如把履想像成鞋子,把逃想成是桃子,把死想像成屎
再以故事把這三個關鍵字串聯起來。

但現在有個問題,有些關鍵字沒辦法具像化怎麼辦?

其實也很簡單,那就把它圖型化,正如同各位看到的簡圖



我們看到一間房子被查封,便代表了封,我們看到屋子裡有一個死人,代表死
屋子上有一個擴音機,代表通知,而這張簡圖正因為很奇怪,所以會比較好記
,我們看到這張簡圖就會立即聯想出「死亡」「通知」「查封」「遺產」等概
念,這樣不是變得不用背得那麼辛苦了呢?

而為什麼這個逃亡的人只穿鞋子,嘴巴還特別大,而且牙齒不正,嘴巴旁還有一
顆痣,那就代表著更抽象的法條

3 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或處份之情事  ----嘴巴緊閉表著隱匿不說
4 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嘴旁有痣表示標的物,且
拒絕陳
5 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虛之報告---牙齒不整表示說話虛偽(面相學的概念)

而以後大家要複習時,只要將這張圖拿出來,馬上就一目了然且不易忘記,熟記法條也
就輕而易舉了。

自小到大歷經多場考試戰役。

我發現自己準備考試的技巧與秘技多到可以出書了,如果有出版社有意願,我可以幫它賺大錢,哈哈

我把其中很重要的獨門絕學都告訴大家了,覺得受用的話,就幫我按個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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