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有一個故事是這麼說的:

有一個歐巴桑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準備回家,這時突然車子裡的手機響了,是
他太太打電話給他,他太太說道:「嗨!老耶啊,挖聽到收音機報導說有個肖耶
塞一台車正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所以哩愛咖注意哦,哉嗯哉?」

歐西桑回答:「啥米一台,根本是歸罷台!」。

這表示怪人通常沒有意識到自己是怪人,而如果怪人意識到自己是一個怪人,還
繼續當個怪人,就是一個很有深度的怪人…呃…還是怪人。

心理學中,心理異常是相對的,它是一個連續的變量。偏離平均值的程度越大,
則越不正常,也即所謂的正常是一種相對的標準,多數人所形成的常模有一定的
範圍,當有人成為這個常模的離群值時,便可定義為不正常的人。

不過我一直對這一點感到懷疑,懷疑的當然不是所謂「正常人」的定義,而是懷疑
其實真正的正常人非常少,但大家都還是覺得自己是正常人的這種「錯覺」。

怎麼說呢?每個人如果就整體身心各種狀態的發展來看,當然是「正常」的,但
是通常每一個「正常」人,都會有一兩項超不正常的「怪癖」或「舉止」,尤其
是各方面都「正常」的過份的人,通常會有一兩個方面的超級「不正常」例如最
近新聞常常報導的、某某教授會偷內褲、某某明星有怪癖、某某影星會吸毒等等
,而所謂的「正常」人只是比較會隱藏自己的不正常,久而久之,就以為自己是
正常的了。

行銷學有一個法則:「只要會行銷,不管是什麼死人骨頭,都會有人歡天喜地的買
回家。」而另一個法則是:「不管是什麼東西,有人不喜歡,就會有人喜歡。」
這一點隱隱約約的也是暗示著,這世上的怪人永遠夠多,我們才會看到永遠有一
堆怪東西,當我們懷疑這種東西怎麼會有人喜歡時,還是會有一群粉絲天天搶著買。

所以這個世界搞不好沒幾個正常的,只是大家所有的不正常加總,經過整除與平均
後,大家就以為「我們」都是「正常」的了。

知道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怪人愈多,就表示每一種產品都會有市場,每一種人格
特質都會有人欣賞,每一種努力都有意義,每一項需求都會被注意到,每一種外
形都可以受到青睞,而差別只在於這個怪人是否能幸運的遇到一樣怪的人。

怪人使這個世界,多了更多的可能,使我們不再被制式的「標準」所定義,被約定
俗成的「定律」給限制,乍看天經地義的「正常」,仔細分析,都是有待質疑的
「反常」。

正常的事物有正常的用途,反常的事物也有反常的益處,了解這個道理的人,自然
可以見怪不怪、行遍天下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radli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5) 人氣()